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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对建立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反响热烈 | |||||
作者:吴晶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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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吴晶)记者8日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印发后,在各地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师生们普遍反映,《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权益,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是党和国家真情关爱广大青年学生的生动写照。 师生们普遍认为,《意见》系统性、前瞻性地对资助工作做了制度设计,全面科学地构建了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力度更大、资助范围更广,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青年学生的关心,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上海市、江苏省一些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的师生说,《意见》的出台使就读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同样享受国家资助政策,解决了他们就学的后顾之忧,扩大了受助学生比例,充分体现了教育公平。浙江省不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反映,新的资助政策既保障了学业,又减轻了家庭的负担,极大地增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师生纷纷表示,《意见》明确提出增加财政投入,不仅是数量上的变化,更是一个质的飞跃,说明我国正在加大教育经费支出比例,以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当代学生的人文主义关怀,是一项众人皆赞的好政策。 天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山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说,《意见》明确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内涵和区别,说明国家奖学金是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体现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优济困功能。 宁夏大学学生景娟、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生王冬华说,《意见》的出台是我们中西部学生的一大喜讯。它像一缕温暖的春风,吹进每一位寒门学子的心里,提高了我们对生活的自信,将激励我们奋发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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