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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政策将开始实施
作者:陈伟光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6    

教育公平:助学,每年五百亿!

今年秋季,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政策将开始实施

解读人:教育部财务司司长 陈伟光

资助政策 形成体系

资助方式 多种选择

从今年秋季开始,众多贫困学子的求学之路将更加通畅,这得益于不久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我国高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

特别优秀的学生,无论家庭是否困难都可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惠及51万名学生,资助面是过去的10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品学兼优的可以在二年级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的国家助学金每年能资助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职的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占在校生总数的90%,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该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基本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每人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强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特别是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如实填写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送达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初步估算,全国每年将有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职学子获得资助。

财政投入 中央地方分担

经费安排 不搞平均分配

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将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财政用于助学的投入大幅度提高。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经费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有限。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下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95亿元,地方财政59亿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8亿元左右。

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新的资助政策不搞平均分配,会考虑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同时,发挥中央与地方经费分担比例的杠杆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例如,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面为20%,不是各个地区高校的资助面都是20%,教育部、财政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确定具体比例。

学费宿费 5年内禁止提价

资助对象 不分公办、民办

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制度建设必不可少。绝不允许一面加大助学力度,一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设立收费项目。今后5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如果有学校提高收费标准,教育部将按照治理乱收费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新资助政策体系的资助对象不分民办、公办,统一纳入该资助政策体系的范畴。为了使民办学校的学生也能顺利得到资助,一些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在省一级进行完善。首先,民办学校进入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前提是学校办学资格要获得国家认可,同时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助学。其次,民办学校学生享受新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将来要和民办学校的收费水平以及民办学校学生的录取分数挂钩。(董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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