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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善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 |||||
作者:story 文章来源:本站——摘自2007.3.5《西海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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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慈善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博导彭富春近日向记者介绍说,“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成立了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和各类基金会,每年募集到的慈善款物约5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全国当年GDP的0.05%。” 彭富春表示,虽然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慈善意识不强。民众慈善公益理念尚未形成,很多人觉得慈善与自己无关,没有意识到慈善正成为一种潮流和生活方式;企业捐赠积极性不高。国家的税收政策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按现行规定,企业捐赠款物的金额如果超过企业当年税前利润的3%,超额部分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捐赠越多,纳税就越多,这自然抑制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其次,目前还没有慈善事业法,这使国家不能有效地规范和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体制性的问题。” “最后,监督管理不足。部分基金会对捐赠项目、资金的筹集和投向未能如实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社会捐赠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还有许多普遍性的问题,使资金的安全性存在隐患。” 彭富春建议说,应从三个方面入手解决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大力宣传,强化社会的慈善公益意识,倡导人人都要有爱心,人人都要当慈善家。尤其要用高尚的思想教育来引领新兴的富人阶层,激励他们积极创业、理性消费、回馈社会。新闻、媒体、广告等要营造有利于慈善捐赠的社会文化环境。” “其次,还要制定专门的慈善法,由此推进慈善事业的制度建设。” “最后,还要规范和完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渠道接收、使用社会捐赠款物,并及时下拨,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公示及向捐赠者反馈和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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